台中男遭控「強脫絲襪」對她性侵法院判決大逆轉
她在B男家中遭強脫絲襪性侵。台中地院日前判決出爐,認為從A女的說詞,以及案發後的Line對話等事證,判處B男無罪。說詞哪裡有出入?根據判決書記載,A女於警詢時證稱:2023年11月她與B男相約在台中見面,吃完飯後就前往B男家中喝紅酒,過程中B男友伸出手要勾肩、抱她,ㄊ她有拒絕,後來B男喝更多,就強行抱她到床上,她不斷抗拒、逃走,又被抓回來。。A女指出,B男在她全身上下亂摸,她一直喊「救命」、「不要」,後來她的雙手就被B男抓住發生性行為,事後她搭乘B男叫的計程車離開,她還因為這是性行為,出血疼痛2天。A女在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