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唱性侵女同學他辯稱失去意識:抱著東西就會動
20年12月17日,判決書指出,小花與小明同班4年,當天她收到對方的邀請,和另外3名同學前往KTV夜唱,到了凌晨5點,小花已經喝了3、4瓶啤酒,不勝酒力的她被小明送回租屋處,沒想到他看到小花無力反抗,便趁機摸胸、性侵得逞。。隔日小花向閨密哭訴,於是閨密建議她驗傷,並找了其他同學,陪同她一起質問小明,他聲稱自己在床上滑手機,不承認犯行,後來得知小花過程有意識,才改口稱「我不知道啊」、「我不確定那東西是什麼」、「我抱著東西我就會動,我會去一直摸,我也會習慣夾,可是我腳沒跨過去」,在不斷質問下,小明也道歉,「我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