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Pixabay)
香港一名62歲的無業父親,七年前曾脫光當時12歲的女兒衣服,舔拭女兒全身,並趁女兒睡覺時掀裙子窺視其私處。這名父親被捕後,承認2項非禮罪,法院日前判其26個月有期徒刑。
這名父親辯稱當時是因為看見女兒身體不適嘔吐,身上充滿嘔吐穢物,才會用舌頭舔舐女兒全身,根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法官認為此理由並不足以採信,認為被告是為了一己之私,將女兒當作洩慾工具才有此行為,並非出於「愛女之心」。此舉已有違父親身分與為人父之責,以及照顧和保護女兒的天職。
受害少女的心理評估報告也顯示,被告的作為已對被害少女心理造成嚴重影響,難以再信任他人,甚至曾有尋短念頭,生活讓她感到痛苦不堪,也才會在之後入住精神病院接受心理治療時,反而感到解脫。法庭為撫平少女傷痛,也考量此案情節後,判被告須入獄服刑2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