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應該是能夠為被害者伸張正義,並對加害者懲處,沒想到秘魯近日發生一場性侵判決不但沒有幫助受害者,法官判決的理由竟是:「妳穿紅內褲就是妳想要被O!」讓受害者不能接受,也引起女權團體相當不滿,身穿紅內褲到法院門口抗議,整起事件引起秘魯全國譁然。
根據《每日郵報》報導,去年1月時這場訴訟首度曝光,伊卡省一名20歲的女子在參加一場派對後失去意識,醒來後卻發現自己全身赤裸地躺在一名22歲男子身旁。她深信自己被這名男子撿屍性侵得逞,憤而提告,對此,男子則稱女子只不過是想報復才提告,否認性侵,並認為女子故意汙衊他。
▼女權團體身穿紅內褲表達強烈不滿。(圖/翻攝自Women's Voices推特)
▼女權團體到當地法院抗議。(圖/翻攝自mano alzada推特)
上月29日,當地法院進行判決,卻與外界設想不同,被指控性侵的男子獲判無罪,且當庭直接釋放。法官進一步解釋全案的判決標準,是因為女子在案發當天穿著紅色蕾絲內褲,「這表示她已經做好愛愛的準備了」,更表明這種類型的內衣褲就是為了性愛而準備的,法官充滿主觀想法的自由心證讓外界不能接受。
▼當局政府決議將重啟審判,並對該法官進行調查。(示意圖/pixabay)
判決一出,祕魯舉國盛怒,女權團體集結跑到法院大樓外抗議,高唱女權歌曲,其中一些示威者甚至下半身僅穿一條紅色內褲,舉著標語「不要用我的內衣去合理化性侵」明確的表達對於判決的不滿。對此,祕魯司法控制辦公室(The Control Office of Judiciary)也在2日發表聲明,將會對此案進行新的判決,更會對做出無罪的法官進行調查,重新檢閱審判過程,以確定是否存在審判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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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