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箱殺人?大陸一名67歲婦人為了趕火車,在驗票機的出口逆行,結果不幸被前方乘客的行李箱絆倒,昏迷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死者家屬認為,拿行李箱的乘客應該承擔責任,並要求賠償62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63.6萬元),近日,判決結果也隨即出爐!
根據《北京日報》的報導,2019年3月8日中午12時,有位王姓婦人在北京西站北廣場2層進站口準備搭車,沒想到她卻突然逆行,被劉姓女子的拉桿行李箱絆倒,導致她重摔地上短暫昏迷,儘管王姓婦人事後在劉女的攙扶下,乘車繼續前往石家莊,但她在車上卻不斷出現暈眩、頭痛的症狀,等到抵達石家莊的時候,王婦已經意識不清,被工作人員用輪椅推下火車。
▼王婦遭行李箱絆倒身亡。(圖/翻攝自北京日報、都視頻 微博)
報導指出,王婦距離摔倒將近5個小時的時間,才被來接送的家屬送往醫院,醫師的初步診斷,發現王婦為腦出血,經過兩次轉院15天的治療後,王婦最終不幸去世;王婦的兒子也在受訪時透露,事發當天,媽媽從驗票處右側進站,但工作人員告知,乘客進站前需要到左側驗票處辦理手續,結果媽媽在回身的過程中,絆到劉女的行李箱摔倒,因此發生悲劇。
▼王婦家屬要求賠償。(圖/翻攝自北京日報、都視頻 微博)
對於這樣的事件,死者的家屬認為,劉女必須要負起60%的責任,所以起訴劉女要索賠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和精神賠償金,總計62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63.6萬元);而劉女一方則反駁,王婦是因為著急逆向才被絆倒,且摔倒之後,她的兒子依舊讓媽媽一個人搭車,等到5小時之後才送醫,劉女整起事件都乖乖排隊,完全沒有任何過錯,不應該承擔責任。
▼法院認為是王婦逆行,才會造成悲劇。(圖/翻攝自北京日報、都視頻 微博)
在綜合雙方的供詞後,負責這起案件的豐台法院認定,王婦的死確實令人遺憾,但是自己有錯在先,從驗票口轉向逆行,且從畫面中可看出,王婦和劉女行李箱還有5步的距離,說明兩人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王婦在轉身的時候沒有停下腳步,本人也有過錯;豐台法院也在一審判決中駁回王婦家屬的所有訴訟請求,本案仍在上訴當中。
(封面圖/翻攝自北京日報、都視頻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