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又被捕! 港警:2019年涉違禁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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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運領袖黃之鋒無預警在臉書發文表示,今(24)日中午到中區警署報到時遭拘捕,警方指出,黃之鋒去年10月5日因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並違反《蒙面法》,同時律師正陪同錄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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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3歲的黃之鋒自小患有讀寫障礙,後來經由大量閱讀改善讀寫能力,其父親曾透露,自幼時已看出黃之鋒是一位堅持原則且很有理念的人。某次黃之鋒曾為同學向校方反應食堂問題,還設立臉書專頁抗議,最後更要求見校長,這可以說是他第一次投身推動公共事務。

 

▼黃之鋒今無預警被拘捕。(圖/翻攝自黃之鋒臉書)

 

 

黃之鋒是香港民主自決派社運人士,他曾任香港眾志秘書長、學民思潮召集人。2011年時,14歲的他就創立學民思潮並組織社會運動,批評政府假借新設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向學生灌輸中共訊息,最後帶領群眾反對洗腦教育,並成功使當時政府取消該項課程,此事件以後黃之鋒便漸漸讓香港人民認識他。2014年時,黃之鋒因參與雨傘運動,被《時代雜誌》選為全球25位最具影響力少年,2018年獲美國參議員提名競逐諾貝爾和平獎。

 

▼黃之鋒為香港社運人士。(圖/翻攝自黃之鋒臉書)

 

黃之鋒因社運活動,逐漸躍上國際,2015年原要前往馬來西亞出席六四論壇,但卻在機場遭拒絕入境,事後馬來西亞方才坦言,不希望他破壞馬來西亞與中國的關係,因此拒絕他入境;隔年黃之鋒要前往泰國演講,並分享參與雨傘運動及推動民主自決,卻遭泰國當局沒收護照並禁錮10小時,之後則被遣返回香港。據了解,2017年黃之鋒也曾受時代力量邀請,來到台灣參與「台港新生代議員論壇」,但卻在桃園機場遭統派團體成員包圍抗議並毆打。

 

2019年6月,黃之鋒加入反送中運動,同年8月30日,黃之鋒在街頭被警方推上私家車後帶走,並被送往灣仔警察總部。警方指控他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3項罪名,當日下午黃之鋒便以1萬港元(約新台幣3萬7千元)獲准保釋。而今黃之鋒卻被以去年10月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蒙面法》等罪無預警遭拘捕,掀起各國網友熱議。

 

(封面圖/翻攝自黃之鋒臉書)

香港 社運領袖 黃之鋒 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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