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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情!女大生遭性侵 學校拿「榮譽原則」逼退學

2016/05/01 21:00 字級:
無情!女大生遭性侵 學校拿「榮譽原則」逼退學
●(圖/維基百科)

美國一位叫做巴妮(Madi Barney)的女大學生,就讀猶他州的名校楊百翰大學(Brigham Young University),她最近鼓起勇氣,公開了她慘遭性侵的悲慘遭遇,讓該校其他有類似遭遇的女學生都挺身而出,指控校方讓性暴力受害者「再度受害」!

4年前,巴妮大二時,在校外租屋處慘遭一名男子性侵,她遲遲等了4天才向警方報案,結果應該保護自校受害者的學校性別平等辦公室,竟然拿著警方的調查報告指控巴妮違反榮譽原則,拒絕讓她修課。根據《衛報》報導指出,楊百翰大學有著「摩門教哈佛」之稱,有不少學生的家族成員都曾就讀該校,若遭退學,就等於在教會中被染上汙點,家人會與他們疏遠,甚至未來的人生、職涯都會出現阻礙。而楊百翰大學又有著「榮譽原則」(honor code)的規定,女性學生要穿著得體,不可以邀請異性進入住處,更不能觸碰毒品和酒。


●(圖/衛報)

巴妮表示,性侵她的是一名39歲的男子賽杜(Nasiru Seidu),事前對她謊報年齡並謊稱單身,還說副警長是他的朋友,而她向警方詳述案情並提出驗傷報告後,學校竟然拿著整份筆錄指控當時20歲的她違反榮譽原則,將對她進行調查,若不配合,就要送到榮譽守則辦公室。而在巴妮的律師建議之下,選擇不配合調查,結果校方竟然不讓她再註冊就讀該校,被迫離開她父親、姑姑、叔伯都讀過的大學。

另外,在4月7日時,巴妮首次在一場楊百翰大學的一項關注性侵問題的會議中,敘述了自己的親身經歷,沒想到卻被社群媒體攻擊,認為巴妮自己應該要負責,而巴妮只能感慨地表示「如果我沒有報案指控遭性侵,這一切都不會發生。我應該做的這件正確的事,卻導致我被迫離開學校。楊百翰大學對待我的態度太無情,幾乎就像性侵本身一樣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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