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蘇門答臘2016年發生一起性侵案,14歲少女遭12名男子輪流性侵後殺害,引發人民憤怒,總統佐科威要求迅速改革,國會隨後在同年10月通過新法,性侵導致受害者死亡或永久傷害的犯人,可判處「化學閹割」,而修法通過3年後,一名性侵9名孩童的男子,將成為首位被執行該刑法的罪犯。
這名來自爪哇島莫佐克托(Mojokerto)的20歲男子,名叫蘇克爾(Muh Aris bin Syukur),他是一名輪胎修理工,涉嫌在2015至2018年間性侵9名女童,去(2018)年10月犯案時被監視器拍到過程,隔天被警方逮捕。由於上訴失敗,莫佐克托高等法院維持原本的判決,宣判蘇克爾12年監禁、罰款1億印尼盾(約22萬元新台幣)及化學閹割。
蘇克爾日前接受採訪時,坦言:「我寧可去死,也不願接受化學閹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後悔,希望法院可以撤銷化學閹割的判決,並透露自願再被關20年,但法院判決生效,已具有法律效力。事實上,他刑期比檢方一開始求處的17年徒刑要少,不過法官還追加一項刑罰,儘管起訴書中並未要求判處閹割,但法院判決書指出,「特此以化學閹割的方式給予犯人額外的判決」,由於他是印尼通過化學閹割法後的第一位執行者,執法日期仍未宣布。
▼印尼將首度執行化學閹割。(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了解,化學閹割是利用注射抗睪丸酮藥物,以減少男性賀爾蒙。對此,國家人權委員會(Komnas HAM)專員阿南(Choirul Anam)認為,實施化學閹割與人權原則背道而馳,且不會起到震懾作用,「我國不是野蠻的國家,會導致他人身體永久性殘損,一定要避免」,他認為與其實施化學閹割,不如給被告最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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