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香港民眾12日聚集在立法會周邊示威,遭港警強勢鎮壓,而警方在清場過程中,多次祭出「4大鎮暴武器」驅散群眾,多人因此受傷,到底港警使用的4大鎮暴武器威力有多強大,帶您一起來看。
胡椒彈是港警新武器,威力比一般催淚彈還要大,擊中人體後子彈會爆開,釋出刺激性氣體,讓吸入者呼吸道灼熱,氣體更能穿透衣物,造成身體不適,雖被視為非致命性武器,但使用時,不能對準臉部、喉嚨或脊椎骨,否則會有致命風險。
▼胡椒彈是港警新武器,威力比一般催淚彈還要大(圖/翻攝自i cable/東森新聞)
另外,港警還祭出了布袋彈,又稱「豆袋彈」,是一種非致命性防爆彈,網內包裝上百顆細小鉛粒,中槍者會疼痛甚至肌肉撕裂,近距離射中,還可能造成眼睛失明,射到頸部也有生命危險,因此警方規定,射程不能少於5公尺。
▼布袋彈,是一種非致命性的防爆彈(圖/翻攝自i cable/東森新聞)
由於示威者人數眾多,不斷衝破防線,過程當中,港警還搭配雷明登霰彈槍,發射了「橡膠子彈」,雖不會穿透人體,但中彈者可能會瘀青,有民眾就上傳了好幾張,遭橡膠子彈擦過臉頰的照片,皮開肉綻傷勢怵目驚心。
▼(圖/翻攝自i cable/東森新聞)
4大鎮暴武器,雖全非致命性武器,但一個不小心使用不當,後果恐怕不堪設想。
(封面圖/翻攝自i cable/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