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案升級聯邦重罪 最重恐坐10年牢

孫安佐案在台灣時間5日凌晨舉行審前會議,法官判他4到23個月刑期,同時將此案移交聯邦政府,聯邦檢察官在台灣時間7日凌晨召開記者會,以「非美國公民身分持有武器」重罪控訴孫安佐,據了解,此罪最高可判10年徒刑,且一旦被遞解出境,將永遠不能入境美國。

▼狄鶯與孫鵬現身孫安佐案審前會議。(圖/東森新聞)


狄鶯與孫鵬18歲兒子孫安佐到美國到交換學生,今年3月26日揚言要掃射學校,遭同學與學校通報之後,隨即遭警方逮捕,並發現Home媽(寄宿家庭媽媽)替他藏匿了槍枝與子彈。

▼(圖/CNN)


▼(圖/CNN)


此案從州地方層級轉由聯邦政府接管,今(7)日凌晨聯邦政府召開記者會,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溫(William M. McSwain)說明,將以非美國公民身分持有武器指控孫安佐,由於這屬於聯邦重罪,若罪名真的成立,最重可判10年刑期,並要繳25萬美金罰金,相當於新台幣約750萬元,而若表現良好,3年內可假釋出獄,不過一旦被遞解出境,將永遠不能入境美國。麥克史溫補充,法律機關將採取所有行動來阻止這種威脅與攻擊,「我們必須防止孩子與社會受到傷害。」

▼(圖/《德拉瓦日報》)


聯邦政府將展開30天的調查,也就是說,孫安佐恐怕無法在27日與父母一起返台。至於當初幫孫安佐藏匿武器的Home媽也是外界矚目焦點,據了解,當初她將孫安佐的1600發子彈與武器放在黑色袋子中,並藏在孫安佐第一位律師的辦公室中,此消息一出,令許多人相當震驚。

(封面圖/狄鶯臉書、東森新聞)

往下看更多新聞:孫安佐後悔:我讓家人蒙羞!法官相勸「回卓越國家有大好前程」  

孫安佐3月26日和同學說要掃射學校,涉及恐怖攻擊罪,律師選擇讓罪協商,法官於美國時間4日判孫安佐4到23個月刑期。孫安佐在庭上表示悔意,更說自己讓家庭蒙羞,法官則勸他,「你回到卓越的國家後,會有大好前程和機會」。

▼狄鶯與孫鵬今日現身。(圖/東森新聞)


藝人狄鶯與孫鵬之子孫安佐去年9月到美國當交換生,卻在今年3月爆出涉嫌恐怖攻擊案,隨即遭到警方逮捕,而根據《德拉瓦日報》報導,雖然孫安佐第一時間表示自己沒有任何武器,警方卻在他寄宿家庭查獲9mm槍枝以及超過1600發子彈。

狄鶯與孫鵬趕忙飛往美國救子,此案在台灣時間5日凌晨舉行審前會議,孫安佐以英文表示,「我坐牢的每一天都對自己做的事感到懊悔,因為我的錯誤,現在我不但無法和同學一起畢業,也不能上我想要的大學,我真的很抱歉,我保證以後不會再犯。」

孫安佐揚言要在5月1日掃射學校,校長庫克(Dr. John Cooke)表示,當天有4分之1的學生不敢來上學,甚至在做問卷調查後,發現有數名學生下學期不會再來學校,校長認為是孫安佐事件導致這樣的情況。

▼(圖/翻攝自狄鶯臉書)


法官道澤(Dozor)則說明,孫安佐負起責任並有悔意是很好的,「不過重要的是,聯邦表明了你有方法和工具做出傷害他人的威脅…不僅是說說而已」,法官也認為,孫安佐「嚴重破壞」了學校的安寧,而這本是學生能安心學習的地方。

法官更好言相勸孫安佐,「你回到卓越的國家(remarkable nation)後,會有大好前程和機會,為他人的生活作出貢獻。」

▼(圖/東森新聞)


​孫安佐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則說明,「法官判決,接下來將把孫安佐案移交聯邦政府(移民署),由他們來審判,看什麼時候要將他遞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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