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已改名孫健豪)涉嫌自製噴火裝置、持有槍械等案件,士林地檢署今(29)日偵結後依相關罪嫌起訴,案件移送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法院裁定孫安佐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孫安佐面對媒體詢問時強調「從來沒有傷害過任何人」,隨後搭上白色轎車離開現場,由父親孫鵬親自接送。
★延伸閱讀★孫安佐涉槍砲等罪遭訴 士院裁定100萬元交保
孫安佐29日晚間7點多走出士林地院,重獲自由的孫安佐看似面容憔悴蒼白,嘴角卻微微上揚、面帶微笑走出地院。他向媒體表示,「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我沒有想傷害任何人的念頭」,還強調「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判決」,面對案件後續,他未多做說明,僅表示相信司法會給予公正判決,隨後由父親孫鵬親自接送,搭上白色轎車離開現場。
今年5月14日,孫安佐曾在個人Instagram公開發布影片,畫面顯示他在台北市北投區一處河堤附近操作自製噴火裝置,影片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警方獲報後報請檢方指揮偵辦,並於5月16日搜索孫安佐住處,查扣噴火裝置、槍枝、模擬槍及相關零件等證物。
根據檢方調查,孫安佐今年1月至4月間,曾多次操作肩負式噴火裝置,起訴書指出,他先後7次將氣閥開啟至最大,在道路、步道及停車場等供民眾通行場所測試噴火威力。檢方認為,過程中產生長距離、高溫火焰,以及燃燒後大量黑煙、油氣外洩情況,恐造成公共往來安全危險,因此依相關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另查出,孫安佐涉嫌於2018年至2019年間,透過網路購買具殺傷力的非制式霰彈槍、制式空氣槍,以及公告查禁的仿槍械模擬槍。士林地檢署29日依《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起訴孫安佐,並移審法院。目前法院已裁定孫安佐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住居、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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