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騰訊網)
日前
大陸一名女子懷疑被男友偷走了近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2萬元),但竟然一時想不起來「究竟是哪位男友」偷的錢,原本懷疑是當時的同居男友所為,沒想到最後才發現誤會大了,甚至突然懷念起往日情,打算放偷錢的吳姓男友一馬,只是警察卻不放棄案件追查,最後仍將吳男逮捕歸案。
綜合陸媒報導,今(2018)年一月初時,一名在娛樂場所上班的劉姓女子想把
支付寶裡面的錢領出來,卻赫然驚見有將近2萬元的人民幣不翼而飛,但由於她從未使用轉帳功能,因此非常有把握是遭人盜用,經過檢視轉帳紀錄後發現,當月13、15日各有一次紀錄,她回憶:「13號前是跟某男友同居」,直覺認為是該男犯案,馬上報警。
然而詢問過支付寶客服人員後,劉女才發現錢不見的時間點自己竟是和另一名吳姓男友在一起,連忙打電話向男友「逼供」。但吳男面對劉女的質問,起初還矢口否認,一直到劉女嗆出「已經報警了」,才讓心生畏懼的吳男全盤供出,他坦承因為發現自己「綠光罩頂」,在手機裡面看到看到女友竟然紅杏出牆,甚至還和別的男子對話曖昧,基於報復心態才會趁女友喝醉時,用她的手指解鎖支付寶,把錢轉走。
▼女子手機「支付寶」被男友偷轉帳(示意圖與此案無關/取自pixabay)
吳男遭到女友拆穿後,沒多久就把錢轉回女友的帳戶,並不斷求饒:「我當時是一時糊塗,看在我們關係這麼好的份上,求求你別報警好嗎?我把錢還給你」。劉女這時突然心軟,念在對方畢竟是一起度過無數夜晚的男朋友,反正錢也討回來了,自己又是「比較重感情」的人,決定再給他一次機會。
劉女因此刪除了手機上面的轉帳記錄,對於警方的問話更是一問三不知,希望能夠呼嚨過去,也因為劉女的消極配合,讓整起案件調查陷入瓶頸,一拖就是一個多月。可是盡忠職守的警方並沒有放棄調查,不斷追問劉女案情下落,最後劉女再也騙不下去,只好全部從實招來,讓涉嫌竊盜的吳男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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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男子2010年與女友結婚,未料婚前拍攝婚紗時,竟發現未婚妻脖子上有「草莓」,他一時心軟,決定再給她一次機會,但婚後妻子依舊紅杏出牆,結婚半年後雙方分居了7年,日前男子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
▼男子拍攝婚紗照時,赫然發現未婚妻脖子上有「草莓」。(示意圖,非當事人畫面/翻攝自
Pixabay)
判決書指出,尤姓男子2009年和翁姓女子拍婚紗照時,赫然發現未婚妻脖子上有吻痕,對方卻不承認,隔年又在廁所裡發現沾有男子體液的衛生紙,憤而質問未婚妻,她才坦承和一名陳姓男子有染,尤男於是想解除婚約,不過翁女哭著求他原諒,再加上結婚請帖都已寄發給親友、婚紗照也拍完、宴客餐廳都訂好了,尤男便心軟,決定再給女方一次機會,兩人於2010年5月底登記結婚。
想不到半年後,尤男又在翁女娘家發現她疑似外遇的證據,積累已久的憤怒一次爆發,從此兩人分居兩地,至今7年都對彼此的生活互不干涉,於是尤男便向法院訴請離婚。
不過翁女辯稱,她沒有婚外情,和尤男是因為工作關係才分隔兩地,且結婚半年後,尤男會到她娘家過夜,後來指控她有婚外情,才把東西搬走,但之後1、2年間,尤男隔1、2個月還是會來看她,不會過夜,而她最後一次看到尤男,是1、2年前的事。
法官則認為,尤男和翁女確實分居7年,其中除了合購健康食品互有聯絡外,甚少聯繫,近2年來更幾乎沒見面,生活上沒有互動,導致心結與怨懟越來越深,雙方已失去婚姻的互信、互愛、互諒基礎,難以維持幸福圓滿生活,因此日前判准離婚,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