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紅斑馬警車飆到223km/h,還是被保時捷跑車海放。(圖/國道公路警察局提供)
別以為沒測速就不能開罰!日前一名許姓車主,駕駛保時捷跑車行經中山高林口段時,從俗稱「紅斑馬」的BMW警車旁呼嘯而過,員警立即閃燈鳴笛攔車,但許姓車主仍持續狂飆,當紅斑馬以時速223公里追上平行時,許姓車主又再次加速揚長而去,收到罰單後還不服取締,結果被法院打臉。
▼員警被保時捷海放後,仍憑行車記錄器影像開單告發。(圖/翻攝自國道公路警察局)
雖然國道警察當下沒能攔停,不過事後以車號查出許姓車主後,仍開出高速危險駕駛、拒絕停車受檢等罰單,罰鍰高達21,000元;但許姓車主認為,警方並未以科學儀器取締,只有行車記錄器影像與目測就開罰,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
▼許姓車主主張警方未以科學儀器取締,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圖/警方提供)
法官調閱行車記錄器畫面後,發現BMW警車已開到223km/h,且保時捷仍持續加速遠去,以「行車記錄器也算科學儀器,影片具有客觀性」的理由,判定許姓車主高速危險駕駛行為明確,依舊得繳交罰鍰。
▼雖然國道警察已配備BMW 5系列房車,仍難敵保時捷跑車。(圖/國道公路警察局提供)
過去常有駕駛認為,警車在行進間無法以測速儀器進行取締,所以超速不會受罰,但從這起案例來看,這樣的流言並不完全正確,只能說開車上路,還是得乖乖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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