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毒澱粉事件讓民眾吃什麼都不安心,台南檢警查獲毒澱粉的大源頭茂利公司,衛生局也開出一千八百萬的罰單,但「茂利公司」不服氣,打起行政訴訟。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罰單有違「一事不二罰」原則判決「撤銷處分」,讓打擊黑心食品的行動又一次挫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