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pixabay)
就差這一天!一名年僅20多歲的郭姓男子,先前透過應召站找來一名嫩妹進行性交易,沒想到事後卻遭警方上門逮人,指控他涉與未滿18歲少女性交易,將他依《兒少性剝削》罪函送法辦,不過檢察官調查後發現,該名少女在與郭男性交易後差1天就滿18歲,而且女子打扮成熟,難以辨識年齡,所以將他不起訴。
今年3月間,郭男透過LINE看到應召站業者傳來的訊息,並從對方提供的照片中,選中了一名身材姣好又年輕的「18歲嫩妹」,不久之後郭男便開心地進行性交易,看到少女本人比照片還要漂亮,更滿意地互相加LINE後才離開。
沒想到過了3個月,警方查到該名女子在未成年時就涉嫌賣淫,因此從她的手機通訊紀錄中,全面清查她所有的接客紀錄,並從中找到郭男。
▼台北地檢署(圖/Google Map)
郭男得知自己被控與未成年女子進行性交易時,嚇得急忙向警方解釋,坦承自己確實有與對方性交易,但女子看起來很成熟,根本看不出來是未成年,沒有故意找雛妓的犯意,但還是被警方依涉犯《兒少性剝削》罪嫌函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開庭審理,傳喚該名少女作證,檢方發現少女與郭男性交易後隔一天,就剛好滿18歲,而她打扮成熟、時髦,穿著超短熱褲出庭,從外表很難看出實際年齡;又加上少女表示自己與郭男性交易時,沒有將未成年一事告訴郭男,因此檢方採信郭男說詞,最後將他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