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Max Pixel)
一名年屆7旬的林姓女子多年前被陳姓富商以300萬元支票包養,想不到10年後陳男因為女子年老色衰,另尋新歡,對林女賴帳不肯兌現,還將她打成殘疾,非常心狠手辣,最後陳男被判賠40萬元。
據《自由時報》報導,林女表示,她年輕時青春貌美,就算步入中年後依然風韻猶存,許多人追求她,向她獻殷勤。大她5歲的陳姓富翁也對她相當著迷,為了將她追到手,進而發生性關係,陳男決定包養林女,就開出一張300萬元支票,說這是作為她日後的生活費。林女答應之後,兩人開始交往,她因為對陳男產生情愫,就安心的過日子,沒將支票的承諾放在心上。
怎知10多年後,陳男竟又另覓新歡,被拋棄的林女於是向他要求300萬元支票兌現,誇張的是,陳男卻認為林女已失去當年的姿色,不但不肯付她錢,還翻臉將她踢開,拿起棍棒狂毆林女,造成她肋骨和手臂斷裂。
林女受傷後,持續到醫院接受治療,令她難過的是,醫生指出她左手臂的肌肉日漸萎縮,已無法痊癒,將終身殘疾,讓林女精神受創,將陳男一狀告上法院。
陳男聲稱,根據《票據法》,支票已超過1年的消滅時效,因此他不用負責,至於毆打林女一事,陳男一口否認,撇清這和他無關。然而,一名證人出面作證,林女被毆打之後,曾和他傾訴這件事,且陳男曾兩度打電話給他,承認毆打林女,並請這位證人幫忙協調賠償事宜。
法官於是認定陳男友毆打林女,並認為他竟因為感情糾紛就攻擊年近7旬的林女,造成她身心受創,生活上無法自理,心靈也承受相當程度痛苦,最終判陳男須賠償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