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嬌老婆清晨4點吵吃「阜杭豆漿」 工具夫「怒休妻」

傲嬌老婆清晨4點吵吃「阜杭豆漿」 工具夫「怒休妻」
▲(圖/flickr)

男女交往總是會發生爭吵,更不用說結婚後,1年365天每天生活膩在一起,喜怒哀樂、酸甜苦辣樣樣都品嚐。但是,新北市有一名張姓男子,他和黃姓女子熱戀閃婚後頻頻吵架,有天黃女在清晨4點要張男開車到台北市買知名早餐店「阜杭豆漿」給她吃,但張男覺得太遠,黃女卻不肯罷手就是要吃,兩人因此吵得天翻地覆,張男就氣得向法院訴請離婚,怒休妻!

根據判決指出,2013年3月張男認識黃女後有如乾柴碰上烈火般陷入熱戀,交往僅3個月就宣布閃婚。豈料,兩人結婚後性情大變,張男不但常常和黃女起爭執,黃女更是頻頻以懷孕很辛苦等理由要張男做牛做馬,讓張男不堪其擾,覺得很不耐煩。

到了隔年1月23日,黃女居然在凌晨4點把仍在美夢中的張男叫醒,要他從新北市住處開車到台北市的阜杭豆漿買早餐給她吃,張男起初好聲好氣地希望黃女可以改吃離家裡近一點的早餐店,但黃女卻堅持要吃阜杭豆漿,兩人就因此大吵特吵,成為壓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事後,張男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直指黃女生活開銷太大,不僅每個月要做4至6次的身體按摩,每次費用還高達3000元,再加上美髮、美甲等支出,每個月就必須砸下近8萬元的驚人數字。但黃女反控,張男婚後常常對她拳打腳踢,讓她身心受創,也同時想向法院訴請離婚,並希望法院將孩子的親權判給她。

對此,法院認為2人已沒有夫妻感情,判准離婚,但分派夫妻財產時,張男沒有明確提出黃女高額消費的證明,更何況黃女友在婚後配合張男工作離職,隨後到大陸居住,無法否定黃女在婚姻裡的貢獻,判黃女可分得142萬元財產。至於小孩親權部份,經調查認為孩子對張男有較多的感情交流,會常常向父親討抱抱,所以將親權判給張男,仍可上訴。

阜杭豆漿 吵架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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