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Pixabay)
職業婦女相當辛苦,不少人懷孕、生產時,都會擔心受到歧視,或者遭到不平等對待,甚至因此丟了工作。但新北市有一所高中,2名女老師因連生兩胎,留職停薪長達6、7年,校方只能不斷請代課老師,連新任校長到職3年都還沒見過這兩位老師。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A老師分別在99年7月、102年5月生子,期間一度復職、進休1年半,育嬰假在105年期滿後,再請侍親假至明年1月31日;B老師則是分別在在100年9月、103年9月產子,期間曾在103年暑假復職2個月,9月生第二胎後,再請育嬰假至今年7月1日。
也因此,2名老師請假期間,校方必須不斷地找代課老師,但代課老師良莠不齊,再加上同事們必須分攤他們的工作,因此讓不少人覺得不公平,質疑請假時間過長,嚴重影響到其他人的權益。
對此,任職3年的校長表示,至今仍未見過2名老師,因此無法取得回應。不過校長也指出,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任職6個月以上,每一子女滿3歲前,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可請2年,而且留停間,可領最高6個月的津貼。此外,「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規定,教育人員養育3足歲以上子女,並以本人或配偶一方申請為限,服務學校機關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得拒絕,侍親假也是如此,因此2人屬於合法請假,只能尊重他們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