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95歲老翁阿德,2025年9月前往一名93歲老婦阿春的住處,聲稱要取回先前遺留的帽子,沒想到進屋後竟將對方拉到床上,在阿春多次推拒下,仍伸手觸摸其胸部。阿春的孫女阿美事後查看住家監視器,發現異狀後報警。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依據監視器畫面、相關證詞及衣物DNA鑑定結果認定犯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阿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5年9月1日下午,阿德以取回先前遺留的帽子為由,前往93歲阿春位於台北市萬華區的住處,並強行進入屋內。進屋後,阿德將阿春拉到床上,期間即使阿春多次推開對方的手,阿德仍持續伸手觸摸她的胸部,還數度拉扯上衣,違反阿春的意願。
阿春的孫女阿美事後查看家中監視器畫面,發現阿德的異常舉動後報警。警方隨後將阿春案發時穿著的上衣送驗,鑑定結果顯示,衣物胸部相對位置檢出的男性DNA主要型別與阿德相符,成為法院認定猥褻犯行的重要證據。
面對指控,阿德否認曾觸摸阿春;辯護人則主張,阿德一遭對方阻擋便停止動作,並未違反阿春的意願。不過,法院比對監視器影像與相關證詞後認為,阿德在阿春多次推拒後,仍持續伸手觸摸胸部及拉扯衣物,並非遭到阻止後就立即停止。
警方將阿春案發時穿著的上衣送驗後,發現胸部位置檢出與阿德相符的男性DNA型別。法院綜合監視器畫面、相關證詞及鑑定結果,認定阿德確實有觸摸行為,因此不採信其否認犯行的說法。
台北地方法院審酌,阿德犯案時已滿95歲,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不過,法院也指出,阿德為滿足自身慾念,無視阿春的身體自主權,面對監視器及DNA鑑定等客觀證據仍否認犯行,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調解或賠償損害,因此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以每日新台幣1000元折算易科罰金,換算金額為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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