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男子涉嫌闖入樓上鄰居住處,趁對方妻子熟睡時伸手觸摸其大腿內側,遭女子驚醒尖叫,丈夫也隨即起身制止。高雄地方法院一審認定男子犯下侵入住宅及乘機猥褻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1年4個月。不過,案件上訴後,男子於二審審理期間死亡,高雄高分院因此撤銷原判決,裁定公訴不受理。
根據高雄地方法院判決,事件發生於2024年2月13日清晨5時許,男子當時租住在高雄市三民區一棟分租套房大樓的2樓,與住在3樓的一對夫妻是樓上、樓下鄰居。
判決指出,男子發現夫妻住處的房門沒有上鎖,未經兩人同意便直接開門進入屋內。當時女子仍在睡夢中,男子竟伸手觸摸她的大腿內側,女子驚醒後尖叫,丈夫聽見聲音也隨即起身,並上前制止男子。
面對指控,男子否認猥褻犯行,辯稱自己只是進入屋內查看房間格局。不過,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未採信其說法,認定男子成立侵入住宅罪及乘機猥褻罪。
高雄地方法院於2026年4月1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男子犯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另犯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案件進入二審後,依高雄高分院2026年10月5日的判決,男子於同年8月31日死亡。法院因此撤銷一審判決,並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本件公訴不受理。
這項裁定是因被告死亡而作出的程序處理,並非二審重新審理後認定被告無罪。原先一審對侵入住宅及乘機猥褻所作的有罪認定,則因二審撤銷原判決而不再以原判決形式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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