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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星國男性侵2台女遭訴 她求「別傷我友」遭蹂躪5次

2017/03/16 18:00 字級:
4星國男性侵2台女遭訴 她求「別傷我友」遭蹂躪5次
4名新加坡觀光客去年12月來台旅遊,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2名台女,4男相約2女在北市租屋處喝酒,卻趁她們酒醉之際性侵,其中一女被3人輪流性侵5次,過程中她用英文求饒「別傷害我朋友」,但4男仍分2組將2女性侵得逞。士林地檢署今(16日)依趁機性交猥褻罪將4男起訴。

起訴指出,涉案新加坡籍劉姓男子是台灣某大學的交換學生,去年12月,他的王姓、陳姓、林姓友人來台找他遊玩,在夜店結識一名女子,雙方留下line聯繫,劉隔日便致電邀約女子至北市租屋處,女子當天邀另名女性友人共同前往,6人在客廳內飲酒、玩骰子遊戲,幾小時後2女不勝酒力,倒在沙發上休息,其中3男見有機可趁,由王男將1女扶到房間後,讓3男輪流性侵得逞。

性侵過程中,受害女子不斷向王男求饒:「不要傷害我的朋友」,但王男不理會,待王男出房門後,劉男又再度進房性侵。而林男見另名女性友人獨自在客廳內睡覺,便將他帶到二樓房間性侵。隔日清晨2女酒醒,當場質問3男為何性侵她們,隨後便前往警局報案。4男剛好預定當天離境,警方立即通知航警局發布境管,隨即在捷運西門町站逮捕拖著行李的4男。

▼4新加坡觀光客涉嫌性侵2台女。


但4男到案後皆供稱,都有經過2女同意,是兩情相悅,絕非乘機性交,雖然一名受害女子表示不願追究,但因性侵案件是非告訴乃論罪,檢方複訊後將4男聲押,法官裁定林男以1萬5千元交保,但限制出境、出海和住居;涉輪流性侵女子的3男子則被羈押禁見。士林地檢署調查,4男利用2女不能抗拒之際性交,且2女皆有驗傷證明,今日下午依趁機性交罪嫌將4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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