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一對夫妻,被依人口販運法起訴。起訴書指出,這對夫妻因缺錢花用,向朋友借款後無力償還,竟拿女兒作為抵債對象。實際找到遭起訴的父親,他過去曾經營雜貨店,近年已將店面出售,改以承租方式居住,並靠撿拾回收維生。不過對於相關細節,當事人多半避重就輕,未正面回應。
涉嫌人口販運父親:「沒有什麼經營什麼啦,不用多說這個啦,我們現在沒有了啦,加減賣而已啦,撿一些回收啦,現在店也不好做了,不好做。」
自己的財務出狀況卻賣女兒還債,里長也直搖頭。知情人士里長:「前妻生的女兒,後來又娶越南妻子,妻子會標一標錢欠很多,到最後就沒有辦法周轉。」
起訴書指出,受害的女兒有身心障礙,難以求助,兩夫妻看她沒有謀生能力,為了償還債務,先把女兒賣給第一位債主鄰居,不到一年,女兒又被賣給第二位債主算命師。
知情人士:「本來說要給債主當媳婦,給那個70幾歲的阿伯當媳婦,後來確定就是說,應該是這個女孩子她受不了,應該是這個30幾歲的女孩子她受不了,她自己打電話給社會局。」
社會局緊急安置,而涉案兩夫妻以及兩位債主,最後都被依人口販運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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