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阿南(化名)控訴自己中風住院,妻子卻與在職校任教的老師大雄(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不僅多次出遊、共乘一車,甚至被徵信社拍到兩度進出汽車旅館。阿南憤而求償100萬元,並痛批對方不配為人師。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雖有進出摩鐵,但查無同房或性行為直接證據,最終判決大雄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阿南與妻子結婚多年育有兩子,不料阿南在民國113年底意外中風,住院期間他發現妻子態度異常冷漠,家屬察覺有異於是委請徵信社跟監,這才驚覺妻子與男老師大雄過從甚密,還時常由大雄駕駛妻子的休旅車接送吃飯、約會。
阿南指控,大雄明知道妻子已為人婦,卻仍和她發生婚外情及多次性行為,「所為實屬可惡,實不配為人師」,也深知他中風生病仍持續發展戀情,導致他精神上產生極大痛苦,因此求償100萬元。
為了證明兩人有染,徵信業者也出庭作證,表示從民國114年6月開始展開調查,確實目擊大雄與黃妻單獨外出吃飯、逛商場。徵信業者指出,親眼看到大雄與妻子一同開車進入汽車旅館,某次靠近車輛觀察,還看見妻子坐在車內駕駛座正後方,但沒有親眼看到兩人進入汽車旅館房間內,
對此,被指控的大雄全盤否認,辯稱兩人只是「羽球球友」,聚會多是跟球友一起,之所以會共乘一車是因為市區停車不便,至於進出摩鐵,他堅稱並無發生性行為。
彰化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大雄與黃妻確實有多次見面,甚至前往汽車旅館,但根據現有證詞與光碟,無法確認兩人是否進入同一房間,或是有進行性行為,法律雖保護配偶權,但不能因此限制已婚者正當的社交。阿南所提出的證據,頂多只能判斷兩人有曖昧情愫或互有好感,尚未達到「破壞婚姻信賴基礎」的情節重大程度,最終裁定大雄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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