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官司恩怨,而縱火燒死6人的男子湯景華,今天一審將他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湯姓嫌犯聽到後嚇到當場驚呆,全案仍可上訴。
事件要回溯到三年前,2014年4月某天間,50歲的被告和李姓友人到三重某間餐廳吃飯,當天剛好24歲的翁姓男子和女友也在同間餐廳,由於當天正在下雨,李男打算將雨傘帶進餐廳,卻遭到江姓老闆勸告制止,接著湯男和李男便開始抱怨店家態度不佳,爆發肢體衝突。
後來湯男指控自己遭到江男、翁男毆打,害他從樓梯跌傷2次,因此憤而提告傷害,不過新北地院審理時,發現李男對於事情發生過程交代不清,而且很矛盾,也沒有證據顯示江、翁兩人有動手,因此判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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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湯男對於法院的判決相當不滿,因此懷恨在心,從判決書上得知對方的地址後,去年3月22日,買了汽油,並且喬裝穿上黑色雨衣、戴上口罩和安全帽後,大半夜跑到翁男的家外,先將監視器移位,接著「三進三出」翁家,縱火燒房,不僅波及13輛汽機車,更造成翁男父母及姊,以及叔叔、嫂嫂及堂妹均死亡,只有表哥獲救,而翁男因為服役不在家而逃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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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檢警透過清查監視器,將人逮捕歸案,但是湯男說詞反覆,先是坦承犯案,但只是想給翁男教訓,並不知道會燒死人,後來又改口說自己有服藥,卻又提不出吃藥的證據,加上測謊也沒過,因此遭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今天一審判他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而翁男聽到判決時,當場愣住,雙眼呆滯地直視法官,最後僅說判決書要寄給家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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