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出軌小王簽「愛情合約」偷吃分手要賠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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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婚內出軌網路上結識的男子,甚至共同簽署「愛情合約」,丈夫發現後,憤而提起訴訟。(示意圖/翻攝自Pexel)
人妻婚內出軌網路上結識的男子,甚至共同簽署「愛情合約」,丈夫發現後,憤而提起訴訟。(示意圖/翻攝自Pexel)

人妻妮妮(化名)婚內出軌網路上結識的小智(化名),甚至共同簽署「愛情合約」,約定對彼此忠誠,不料小智嗆聲其丈夫阿宇(化名),阿宇驚覺後憤而提起訴訟。最終法院認定妮妮和小智需連帶賠償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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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雙方簽訂愛情合約

判決書指出,阿宇與妮妮於2022年結婚,育有一子。不料妮妮在結婚一年多後便與小智展開婚外情,兩人透過視訊與電話聯繫,內容極其露骨,自2023年底起,兩人則先後在小智位於台中的住處及台北某間旅館內發生兩次性行為,並簽立「愛情合約」,若一方有拋棄、偷吃、提分手或合約細解違約需賠償對方300萬元。 

沒想到,有次小智與妮妮發生爭執後,竟直接打電話向阿宇「嗆聲」,阿宇才驚覺遭到背叛,且對方的侵權行為導致他精神遭受巨大折磨,憤而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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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妮在庭上聲稱願意給付200萬賠償,與小智已無聯繫等語;小智則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

法院經審理,妮妮與小智以情侶自居,並有多次性行為與露骨互動,明顯逾越社會一般男女交往所能容忍的程度。經審酌阿宇為高階主管,月收入約6萬元,而妮妮從事會計工作,小智則收入較不穩定,且導致離婚,家庭徹底瓦解。最終法院判處妮妮和小智應連帶賠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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