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因丈夫長期赴中國工作,在無法忍受寂寞下,竟在丈夫出差期間背叛婚姻,與菲律賓籍男子阿偉(化名)展開婚外情,丈夫得知後憤而將阿偉告上法院,要求賠償60萬元,此案經雲林地院審理,認定阿偉侵害配偶權事實明確,判處阿偉應賠償人妻丈夫新台幣15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美與丈夫結婚多年並育有2名子女,不過,由於丈夫長期在中國工作,每次回台休假僅短短14天便又須出國,小美因耐不住長期分居的寂寞,自2024年初開始,便與阿偉密切交往,2人發展出逾越一般社交分際的親密關係。
直到2025年6月底,丈夫才意外發現小美背叛了自己,經進一步查證,丈夫發現她與阿偉不僅頻繁約會,還留有多張擁抱、親吻及依偎等親密合照,時間長達1年多。丈夫認為,阿偉明知小美為有夫之婦,卻仍執意介入他們的婚姻,憤而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丈夫還取得小美與阿偉之間的對話紀錄,對話中阿偉曾向小美表示「你老公的事是我的錯嗎?是你自己也想的吧,不是你自己也願意跟我在一起嗎?是你啊」,直接證實阿偉早已清楚小美的已婚身分,卻依然選擇與她維持不當關係。
法院審理時,阿偉經通知後並未到場,亦未提出書面狀詞說明,法官檢視相關事證與證人具結證詞後,認定阿偉明知小美有配偶仍與她交往,擁抱、親吻等親密行為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已侵害原告配偶權且情節重大。
法官考量原告主張阿偉與妻子同居及發生性行為部分,因缺乏具體事證而不予採信,並衡量雙方的身份、地位、經濟狀況,以及原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最終裁定阿偉應賠償原告新台幣15萬元,並加計相應利息,全案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