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香園冰室老闆涉洗錢306億 求刑9年50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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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港式餐飲「茗香園冰室」負責人羅以翔,以及「東引快刀手」負責人黃秀蓉,涉嫌經營地下匯兌「水房」。(圖/東森新聞)
知名港式餐飲「茗香園冰室」負責人羅以翔,以及「東引快刀手」負責人黃秀蓉,涉嫌經營地下匯兌「水房」。(圖/東森新聞)

知名港式餐飲「茗香園冰室」負責人羅以翔,以及「東引快刀手」負責人黃秀蓉,因涉嫌經營地下匯兌「水房」,替國外博弈網站洗錢及經營賭博,犯罪金額高達新台幣306億元。台北地檢署於5日偵查終結,依洗錢及意圖營利賭博等罪嫌將羅、黃等35人提起公訴,並將在押的兩人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全案事證已臻完備,裁定羅以翔以500萬元、黃秀蓉以20萬元交保,並須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且須接受電子設備(手機)個案監控。

在移審過程中,黃秀蓉以外套遮掩面部,頭部低垂,行進間一度踉蹌險些跌倒;羅以翔則雙手抱胸,面對媒體鏡頭始終不發一語。兩人日前因涉犯重罪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隨著全案偵結起訴,檢方原建請法院繼續羈押


檢方指出,羅姓被告等35人涉案情節重大,針對包含羅、黃在內的6名主嫌,具體求處有期徒刑5年至9年6月以上之重刑。

儘管兩名主嫌在開庭過程中均已認罪,但檢方在庭上主張,羅以翔疑似隱瞞背後出資股東資訊,擔憂被告間仍有串供滅證之虞,因此請求法院續押。不過,法官審酌後認為,目前相關事證已調查完備,共犯翻供的可能性有限,故無繼續羈押之必要,最終裁准兩人交保,但施以嚴格的監控與限制出境處分。

鑑於本案犯罪組織龐大,台北地檢署表示,目前已另案展開偵辦,將持續清查是否有其他相關組織或共犯涉及洗錢等罪嫌,誓言不讓不法之徒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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