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和牛EMPEROR」賣過期神戶牛 檢批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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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牛EMPEROR」在2024年7月起已易主並重新開張。(圖/翻攝自臉書/和牛EMPEROR)
「和牛EMPEROR」在2024年7月起已易主並重新開張。(圖/翻攝自臉書/和牛EMPEROR)

台中知名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日前遭檢舉使用過期食材,包括和牛牛肉、醬料、冷麵等,遭衛生局勒令停業並開罰144萬元。台中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對餐廳社長坂本拓也、店長久保敦也、料理長山添翔平及天樂廣告行銷公司提起公訴,審酌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7萬8300元。

台中地檢署指出,和牛EMPEROR燒肉店販售已逾有效期限肉品,涉犯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2項前段之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於日前偵查終結,對餐廳社長坂本拓也、店長久保敦也、料理長山添翔平及天樂廣告行銷公司提起公訴,審酌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7萬8300元。

台中地檢署表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於2024年4月間通報食安情資,經本署指派民生專組潘曉琪檢察官承辦,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台中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台中市專勤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等單位,會同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區管理中心,同步執行搜索暨行政稽查,查扣餐廳之食材進貨單據、菜單、銷售明細等資料。

縝密偵辦發現,餐廳社長坂本拓也等人明知採購之肉品食材「神戶牛」已逾有效期限,仍標榜「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用語行銷,並於2024年1至3月間以原價即每份2700元販售予29名不知情消費者食用,犯罪所得7萬8300元,嚴重損害消費者健康及權益。

台中地檢署強調,為保障國人食品安全與健康,本署將持續與衛生單位協力,統合警調機關強力查緝,嚴懲不法業者,共同守護民眾安心飲食之權利。

•以上言論由 CTWANT 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和牛 EMPEROR 過期 追哨 離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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