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婚外情求償案,一名光電廠女員工徐女,先後與兩名男同事發生婚外情,導致丈夫戴綠帽氣得提告求償。法官審酌後,判決三名涉案人需連帶賠償30萬元。
判決書指出,2022年,徐女因工作上的事與已婚的林姓男同事頻繁聯繫,兩人越走越近。林男為了博得徐女芳心,不僅自拍私密照片傳給對方,還合成兩人的親密照。兩人隨後更進一步發展到摩鐵幽會。
然而,這段婚外情並未持續太久。2023年初,徐女又與公司另一名王姓男同事同居,並向丈夫坦承出軌一事。丈夫得知妻子不僅與林男有染,還與王男同居,氣憤不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三人賠償150萬元。
法院審理過程中,林男極力否認與徐女發生性關係,並聲稱與妻子到摩鐵是因家中停電。但法官認為,林男家中有三代同堂,若僅因停電就到摩鐵,卻未攜帶其他家人,顯然說詞不合理。
至於王男,雖然否認與徐女有染,但兩人之間的對話紀錄顯示,兩人關係已超越一般男女交往。法官認為,王男的行為已侵害了徐女丈夫的配偶權。
綜合以上證據,法院認定徐女、林男及王男均有侵害徐女丈夫配偶權的事實,判決三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