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一家知名的民間救護車公司,遭前員工指控拖欠薪水。雖然7月的底薪已經領到,但剩下的一兩萬元津貼直到現在還沒入帳。主管則推託是因為他沒辦離職手續。不過實際詢問當事公司,業者無奈反駁,合約有寫明離職後的薪資要到公司當面點清,而這名前員工更常常無故曠職。
救護車完成任務,回到公司停放。這家北台灣知名的民間救護車公司,協助醫療院所急診跟轉診,沒想到負責開救護車的前員工指控拖欠薪水。前員工:「薪水是我有付出勞力,你應該要給我的,到現在,你看現在都已經9月,7月的薪水還扣著不給我。」
前員工指出,公司薪資分2次轉帳支薪,每月10號發底薪28,000元,20號發津貼跟薪資尾款。他7月提離職,8月14日有收到7月底薪,但8月20日該給的津貼至今過了2個多星期都沒收到,主管推說他還沒辦離職手續。前員工:「(7月津貼)他叫我領現金,公司都是以轉帳的方式發薪水,突然這次說要領現金,我就是會覺得說,你們是不是要把我當面找過去,然後再當面給我講說什麼,你違反契約。」
實際來到當事公司,一樓停放救護車,主要辦公室在二樓。詢問業者詳細情況,拿出合約書反駁,說明條約明確列出員工離職後的薪資要到公司領取,由雙方確認結清,並不是惡意拖欠。業者也無奈拿出這位前員工的出勤紀錄,光是7月曠職至少6天,常常遲到一兩個小時起跳,恐怕結算津貼時會因為曠職被扣光光。業者更指控前員工積欠公司款項和資產。新北勞檢處專門委員張享琦:「有受理到救護車的申訴案件,我們預計在下星期會對這家公司實施勞動檢查。」
勞檢處也說明,公司依照合約當面結算薪資並未違法。不過依照勞基法,除非雙方合意,否則不能倒扣薪資,即使有罰款也要由勞工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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