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柳姓男子,與女子小美(化名)分手後,明知小美無意復合,但為了挽回對方,竟跑到小美住處及北市信義區工作地點,送餐、盯哨、守候,更不顧Line已被小美封鎖,仍以創立群組等方式,傳訊給對方,讓小美心生畏懼報警提告,新北地院日前審理後,依強制罪判柳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43歲柳姓男子與小美分手後,明知對方無意復合,在今年1月23日至25日間,駕車到小美住處、信義區工作場所盯哨、守候,趁至送食物、紙條,並透過LINE打電話、傳訊給小美,後續遭封鎖,仍透過創立群組的方式,傳訊息給小美,讓她心生畏懼,決定報警提告。
新北地院審理時,考量柳男不思以理性面對自身愛慕小美的情感,竟為滿足自身私慾,無視小美感受,反覆傳送訊息、書信,進而跟蹤騷擾,使她承受精神上困擾痛苦,考量柳男坦承犯行,因此依強制罪判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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