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施姓男子,去年1月間因車禍被送進某醫院急診室,未料,他竟趁著護理師替他的左小腿打石膏固定時,伸出狼爪碰觸對方腰部至大腿,性騷擾得逞,新北地院審理後依乘機性騷擾罪處施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指出,施姓男子去年1月17日晚間7時許,因發生車禍,被送到新北市某醫院急診室,施男竟趁著護理師替他的左小腿打石膏固定時,以左手碰觸對方腰部至大腿,護理師當下喝止「病人不要亂摸」並繼續施打石膏,但施男卻再度以左手碰觸護理師,性騷得逞。
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施男逞一己私欲,竟趁護理師不備之際放下本案,更在護理師明確喝止後仍未立刻停手,欠缺對女性身體自主權的尊重,並對護理師身心造成傷害,考量他起初均否認犯行,直到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護理師表明無和解意願等情狀,因此依乘機性騷擾罪處施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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