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高中生對同校女學生掐頸施暴,還逼迫女同學讓他摸胸、指侵得逞多次,士林地院審理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分別判處8個月、1年8個月,合併執行2年有期徒刑,男學生下場悽慘。
判決書指出,2022年某月,台北市某高中1名男同學因難以克制私慾,竟找來同班1位女同學,將她帶往廁所控制行動,先掐住女方頸部,威脅說「如果不幫我打的話,等一下回教室就扁妳」。
女學生擔心發生不測被迫就範,同年3、4月,男學生又多次被食髓知味的男學生強制猥褻、侵犯得逞。男方除威逼對方撫摸自己下體,或要她自行脫去上衣,讓他可以撫胸、指侵及強迫口交,讓女方忍無可忍選擇報警。
男方事後為表達和解誠意,坦承犯行並與受害人以55萬元達成和解,合議庭考量他才剛滿18歲,且無前科,若入監可能導致與正常社會環境脫節,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分別判處8個月、1年8個月,合併執行2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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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