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乃是身外之物,若為了從他人身上討回,甚至奪取金錢,那將會對自己造成不可收拾的後果。今(16)日凌晨,宜蘭縣礁溪鄉某間旅館突響起陣陣槍聲,一名42歲的男子為討回金錢,將25歲女子帶至某日租套房內談事,未料,在女方向外界求助並待警方到場後,女子便立即比出「有槍」手勢,向警員告知,隨後,男子即開槍逃跑,過程中,仍遭警方射中2槍,目前正搶救中。
據悉,一名42歲黃姓男子疑似與25歲秦姓女子的前男友有8000元的債務糾紛,而黃男為討回金錢,於是設法設局約秦女出面談判,並將其從桃園擄走至宜蘭縣礁溪鄉某日租套房內。討債過程中,黃男因亮出手槍威脅秦女,使得她嚇得不敢亂動,一直到等到時機向外界求助才獲救。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當時秦女身上僅圍著一條浴巾,而黃男為隱藏身分,便要求秦女向前應門。當秦女見警方站在門外時,其便機警地比出「有槍」手勢,並面露緊張神情、手腳發抖。
▼42歲男子為債務糾紛,與員警發生槍戰,最終身中2槍,目前正搶救中。(圖/東森新聞)
警方見狀後,立即將秦女拉出門外,並進入房內探查情況,當黃男與警方四目相交後,其便開槍逃跑,與員警在旅館走廊發生槍戰,黃男先是在走廊開了3槍攻擊警察,隨後,員警也立即開了7槍還擊,導致黃男的右肩膀及左腿中槍,當場失血過多送醫搶救,目前尚未脫離險境。
對此,據了解,黃男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妨害自由」及「過失傷害」等罪的通緝犯,因此,警方將等待其脫離險境後,向他偵詢便以釐清案情,並朝著「妨害自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偵辦。對於槍枝從何而來,警方也將會仔細調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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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