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日前驚傳一起因債務糾紛釀成的施暴命案,46歲陳姓男子遭友人徒手毆打,釀成全身多處嚴重瘀傷,送醫不治死亡。警方逮捕涉案的44歲同住友人陳姓男子後,移送台中地檢署複訊,檢方認定其涉犯傷害致死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已於今(26)日下午正式裁定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
初步了解,死者與陳男為同住朋友關係,雙方日前因債務問題爆發衝突,陳男涉嫌徒手對歲死者施暴,造成對方身體留下多處傷痛與瘀痕,最終傷害致死。台中地檢署昨(25)日傍晚接獲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報請相驗後,隨即展開調查。
相驗作業完成後,何昌翰檢察官即刻指揮霧峰分局警方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追緝,並順利將陳男逮捕歸案。檢察官訊後認為被告陳姓男子涉犯《刑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傷害致死罪嫌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認定他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為確保後續司法偵查程序順利進行,認定有羈押之原因與必要,依法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同意檢方聲請,於26日下午裁定將被告陳姓男子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全案目前由檢警單位持續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