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鍾姓男子在某酒吧包廂內飲酒,見友人與其他酒吧服務生離去後,在場只剩一位女服務生,竟獸性大發,徒手強行拉扯女方褲子,甚至還跟女方表示,「我就用一下」。女子奮力抵抗並迅速用手機向友人發出求救訊息,鍾男見狀趕緊逃逸。但女方事後經醫院驗傷,驗出鍾男DNA,新竹地院依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男方1年8個月有期徒刑。
▼男子試圖用無人的機會,性侵女服務生。(圖/翻攝自Unsplash)
根據判決書,去年4月20日深夜,鍾姓男子進入包廂,一開始以想睡覺為由,先將頭靠在女子肩膀,並試圖以手解開女方上衣扣子。在女子明確拒絕後,鍾男竟然強脫其衣物,並表示「我就用一下」。鍾男將靠近女子試圖侵犯她,女子一邊掙扎一邊用自己手機對外求救,鍾男見狀後才停下惡行、逃離現場,女子隨後在朋友陪同下報警。
然而,鍾男到案後辯稱,「我不認罪,我都沒有做。她當天有進到我的包廂,當時我只有喝2、3杯酒,喝完之後就叫計程車離開。過程中我們沒有交談,沒有肢體接觸,我不曉得為什麼會指控我試圖性侵她,她們事後有跟我要紅包,如果有給,她就會去警察局說是男女朋友銷案,但我都沒有做,所以就沒有」。
▼男子謊稱自己只喝2、3杯酒便離開。(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女子事後到醫院驗傷,並採集生物跡證,其私密衣物及私密處都被驗出與鍾男相同的DNA。在法庭審理中,鍾男企圖以複雜的說詞辯護,聲稱雙方並無接觸,女方更曾索取紅包威脅他。然而,醫學驗傷結果卻直接打臉男子的說詞。
▼法官審理後認為,男子犯下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1年8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法官審理後認為,鍾男原與女子不相識,卻利用無人的機會動手性侵,無視女方拒絕,甚至謊稱女子誣陷,因此以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鍾男1年8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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