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傳播陪侍女子阿霈(化名)慘遭3名男客拘禁長達11小時,期間接連承受巴掌痛毆、性侵、拍裸照以及西瓜刀砍傷等殘暴對待。
案經刑事判決定讞後,阿霈轉向民事庭向涉案3男提出高達2150萬元的鉅額賠償;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3人行徑極其惡劣,判決須連帶及個別賠償醫藥費、精神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209萬5645元,但駁回了450萬元的工作收入損失請求。
回顧事發經過,阿霈於2021年11月14日前往桃園平鎮一處招待所提供坐檯陪侍服務。席間一名男客假藉要談生意並前往新竹探視友人為由,哄騙阿霈隨行,隔天上午先行將她帶進平鎮某汽車旅館;待另外2名男性共犯現身會合後,3人隨即聯手壓制並剝奪她的行動自由,強行將人押往新竹地區。
在被拘禁的11個小時裡,其中一名男子對阿霈連番掌摑、狂踹,甚至在新竹縣的汽車旅館內猛擊其頭部與臉部,並性侵得逞;另2人為了防止阿霈的經紀人起疑追查,擅自以其手機轉出1萬8000元的經紀抽成費,隨後更強逼她脫去衣物拍攝上半身裸露畫面。
直到16日凌晨,阿霈仍被輾轉押送至友人居所與招待所,期間該名施暴男子甚至亮出西瓜刀朝她左手臂猛砍,阿霈脫困後身心受創,憤而尋求司法途徑討公道。
阿霈在民事訴訟中淚訴,這場夢魘讓她精神蒙受極大陰影,如今只要與陌生人接觸就會陷入嚴重恐慌,已無法繼續從事陪侍謀生;她除了向3男追討醫療開銷、財物損失與17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外,更以45個月無法工作為由請求450萬元工作損失,總計索賠2150萬元。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指出,阿霈遭限制人身自由約11小時,醫院檢驗傷勢包括頭部、背部、四肢多處鈍挫傷以及左上臂撕裂傷。
審酌3名被告手段極度兇殘惡劣,徹底踐踏女性身體健康、意思自由與性自主權,帶來巨大痛苦,判定3人應就各自的侵權行為負責,賠償精神撫慰金、醫療花費、名牌外套與遭轉帳款項等,總額共計209萬56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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