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到視力損只賠6千,台北一名蘇姓男子去年到台南念研究所,下課回家途中,因為騎樓施工走上馬路,結果被一名駕駛開車撞飛,法院判肇事駕駛5個月徒刑。蘇姓男子說,這一撞了兩次刀撿回一命,但視力受到影響,已經無法開車,人生也因此變調,他認為向對方求償200萬很合理,但肇事者只給過六千的慰問金後,就不聞不問,他現在只能打民事求償。
蘇姓男子走在永康區中正北路,一自小客車迎面將他撞飛,他人噴飛好幾公尺遠,緊急送醫,去年這場車禍讓他顏面骨折、門牙斷裂、肺部腎臟內出血,光是手術就做了兩次。傷現在好了,但他的人生也變了調!當事人蘇先生:「這兩年來我都沒辦法工作,(肇事者)態度非常的消極啊,就是到後面,就是到調解的時候,他們就覺得我們要的金額太高。」
27歲的蘇先生當時在台南念研究所,畢業後想當商品設計師,有著大好前程,他表示當天因為騎樓施工,他走在馬路上卻被駕駛開車撞上。重回現場,居民對這起車禍沒什麼印象,但也反應行人走路沒保障。當地民眾:「沒有行人路也沒有那個。」
台南市永康分局交通分隊長李俊億:「自小客車沿中正北路,直行至事故地點時,與同向行人發生碰撞。」
事發後,蘇先生指控肇事者全姓男子法院只判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對方從頭到尾態度消極,雙方至今和解沒有共識。當事人蘇先生:「如果你真的沒辦法全部一次賠,那其實我們可以討論說,比如說分期付款,可是對方完全沒有這些意願,跟我討論和解,他們就是能閃就閃,所以他就是不想要負這個責任。」
蘇先生認為他的外傷是好了,不過視力受損嚴重,已經無法正常開車騎車,他向肇事者求償200萬,但對方只願賠償10萬,以及保險支出的40萬,至今得不到善意回應,他只能尋求民事訴訟,為自己討回公道。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