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扯?公開場合為何不能拍照?高雄警方原本處理單純的酒醉受傷案件,發現有民眾在錄影,竟然多次上前要求不要拍,不要把影片上傳網路,理由是「不然會害他們寫新聞稿!」還跟民眾說,「就不要等到別人告你。對此,楠梓分局表示,兩名員警在現場的言詞確實不妥當,行政懲處並加強教育。
酒醉男子:「怎麼樣怎麼樣。」
男子喝醉酒跌倒受傷,出動警消,抬上擔架上準備就醫,還是不安份,被五花大綁,鬼吼鬼叫驚動附近民眾,有人拿出手機拍攝。
警察vs.拍攝民眾:「不要拍的理由是什麼,這沒什麼事情啊,(你不要給它上傳),你是警察,我是民眾,我有影響到你們執勤嗎,(沒關係,你拍,不要傳那個好不好,我們還要寫新聞稿有的沒的,人家記者還會追問)。」
員警上前阻止民眾拍攝,要求不要上傳,理由竟然是記者會追問,要寫新聞稿,一連講了幾次不要拍、不要上傳。
警察vs.拍攝民眾:「我為什麼不能傳,這又沒什麼打架事情,要不要傳是我的事情,(好啦好啦沒關係,你不要到時候別人告你)。」
旁邊的警察沒有勸阻同仁,還提油上陣,民眾納悶,馬路上公開場合,為什麼不能拍照。這起事情發生在高雄楠梓,22日晚上十點多,警方接獲酒醉跌倒受傷案件,拍影片民眾說,原本是單純案件,現在搞得像戒嚴。
楠梓分局督察組組長郭玄琳:「現場處理員警,確實有言詞欠妥,容易讓民眾誤解警方立場之處,將予以適度行政懲處以示警惕,並加強員警教育訓練。」
員警三番兩次阻擋,雖然口氣沒有很差,但是可以感受到他真的擔心案件曝光,不免讓人質疑,高雄市警局高層是否有要求基層禁止畫面外流,引發不良效應,越想掩蓋或抗拒,作用力越大,反彈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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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