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嬤騎代步車鬼切 酒駕「擊落」女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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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一名七十多歲的阿嬤,騎電動輔助代步車在路上違規迴轉,和一名騎士發生擦撞,代步車翻覆,造成對方腳踝扭傷,但阿嬤沒有大礙,警方發現阿嬤全身酒味,經過酒測,酒測值高達0.75毫克。因為阿嬤騎的電動醫療代步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觸犯公共危險罪,被處兩個月有期徒刑。

阿嬤騎著電動代步車,原本靠著路邊,但突然間往左,想要來個大迴轉,這時直行的女騎士,剛好騎過來,但閃避不及,兩台車當場撞上,阿嬤的代步車直接側翻,女騎士的腳踝被撞到,也差點重心不穩。但她轉頭發現阿嬤的車倒在地上,嚇得不顧傷勢趕緊停車,上前攙扶。事發後警方到場,阿嬤和女騎士都沒有大礙,但卻聞到阿嬤身上有濃濃的酒味,酒測後酒測值居然高達0.75。

民眾:「我覺她太扯了,都這個歲數了還喝酒上路。」

民眾:「她騎的車子就是特殊的車子,又橫著騎這樣更危險,還酒駕,太傷腦筋了。」

事發在8月4日下午一點,71歲的馬姓阿嬤在南投市一家小吃部喝了啤酒和高粱酒,直到下午四點騎著電動醫療代步車要回家,行經復興路時違規迴轉,和何姓女子的機車撞上。因為電動輔助醫療代步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阿嬤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被提起公訴。

南投分局交通組巡官董家宏:「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並經南投地院判決,酒後駕駛醫療用電動代步車等交通工具,仍有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之虞。」

民眾:「我是騎士會看一下前後左右吧,能閃就閃,不然撞下去,如果她不小心怎麼了,我們也承擔不起。」

儘管阿嬤當時坦承酒駕,而且事後已經跟女騎士達成和解,希望法官能判緩刑,不過法官認為酒駕肇事,釀成死傷頻傳,政府也已多次修法加重刑責,阿嬤年紀大也認錯,但還是不能輕易放縱,因此還是判她兩個月徒刑,可以易科罰金,希望阿嬤受到教訓,不要再酒後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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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

南投 阿嬤 電動輔助代步車 違規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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