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命案震驚社會,凶嫌陳姓男子今(17)日身體恢復後出院,隨即就被警方押解回分局進行偵訊,供稱自己和女大生在IG認識,兩人之間是情侶關係,是因為金錢糾紛起爭執,才會失手殺了對方,而檢方在複訊之後,向法院聲押禁見。
▼陳男今接受警方問訊,透露出犯案動機。(圖/東森新聞)
回顧案情,陳姓男子在13日被家人發現意識不清,期間脫口表示自己殺了人,警方聞訊果真看到蔡姓女大生陳屍在士林的住處內,並發現死者頸部出現勒痕。而陳男殺人後,身體狀態不佳,在醫院待了4天。終於可以接受警方偵訊,而他也向警方透露了犯案動機。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男向警方供稱,他和女大生是在IG上認識,當時死者仍有男友,直到雙方在8月分手後,自己才跟女方有進一步的發展,並在本月8日正式交往,且在這5天中與死者發生過多次的親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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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表示,交往的5天兩人曾到101約會,並多次出入高檔餐廳,所有花費都他一個人承擔,總計有近10萬元;對此,陳男心生不滿,因此在13日上午與對方發生爭執,並不斷強調當時「只是想嚇嚇她而已」,想不到卻失手殺害對方,嚇得他趕緊離開案發現場。
▼陳男稱與死者是情侶,因為不滿對方花自己10萬元,失手殺人。(圖/東森新聞)
據了解,陳男為南投人,今年7月才在搬到新北鶯歌承租房子,警方在他家中發現多個情趣用品,以及多本佛經,相當反差。另外透過監視器,可以看到陳男犯案離開案發公寓後,第一件事情是買東西吃,態度看起來也沒有悔意,究竟兩人是不是向他所說,在網路上認識,或根本只是女大生的粉絲,警方針對總總細節,不排除是他的單方面說詞,仍需進一步調查釐清。
▼陳男並不像自己所說,因殺了人嚇壞趕緊離開現場,而是先去買東西吃。(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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