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六條人命的凶嫌湯景華曾四度被判死刑,案子到了最高院,法官撤銷更二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事後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但最高院以殺人犯意為間接故意,而非直接故意為由,16號駁回非常上訴,湯景華逃死確定。被害家屬律師說,最高院做了很大的混淆,這樣的結果對家屬而言更是多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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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