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最怕漏水,住3樓的民眾發現漏水原因,是4樓屋主違規加蓋5樓頂樓,但頂樓加蓋被判拆除後,沒有補做防水層,結果造成漏水連漏兩層,包括4樓和3樓天花板都遭殃。
看著客廳天花板,越看越心疼,經過修補油漆,兩個月後還是漏水。3樓屋主:「我們上去看,他就是用一些臉盆容器接水,但接水滿了還是照樣漏,我們有跟4樓屋主討論,是不是鑰匙給我們,我們可以上去倒水,至少不會再漏到我們家。」
應該是水泥地的頂樓卻鋪有磁磚,原來被4樓屋主違規加蓋40年,後來被法院判決拆屋還地,可是違章是拆了,卻少了遮蔽物,沒有做回本來該有的防水層,結果去年年中拆除後,開始從屋頂往下漏水,漏到4樓天花板塌了,屋主自己也受不了,今年初就搬家,但放任不管下,漏水就再繼續漏到3樓,4樓還打算把房子賣了,讓下一手去處理,專家就提醒,買屋租屋一定要留意漏水問題。新北租賃住宅服務公會副理事長王則人:「在合約當中切記一定要寫,負擔瑕疵擔保責任,可能5年、3年之內的。」
面對樓下鄰居指控,4樓屋主回應,頂樓是公共設施,要補做防水設備,就要1到3樓住戶共同均分費用,但現在也改口說,願意提高負擔比例。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