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曾參與前年太陽花學運有「太陽花女王」之稱的劉喬安(本名劉依函),被控涉入跨國仲介性服務案,因劉喬安認罪且願意捐20萬做公益,台北地院今依妨害風化罪判劉喬安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而同案被控仲介跨國性服務的首腦戴君儀、鐘宜姿也都認罪,分別判戴君儀2年8月、易科罰金;鐘宜姿則是判1年2月、易科罰金,但有緩刑2年,條件是需繳40萬公益金,全案可上訴。
劉喬安因在參與太陽花學運時,被拍到頭戴「民主不能被交易」布條、身穿熱褲、馬靴的美照而走紅,被封為「太陽花女王」,之後她的爭議不斷,包括創辦「愛飛翔少兒關懷慈善協會」被質疑斂財、又遭媒體爆料她是開價十萬元的性工作者,不料去年又被檢方查出涉嫌跨國仲介性服務女子。據《蘋果》報導,劉喬安原本是不認罪的,甚至還在臉書PO嗆「再有不實謠言或指控,我一定追溯(訴)!」但最後還是被檢警查出她與另外兩名女子鍾宜姿、戴君儀在前年4月至9月間,涉嫌2度仲介女子給男客從事性服務交易,其中一名集團首腦「戴姐」戴君儀,還曾以「選秀」名義讓男客挑選佳麗,再仲介女子在台灣或美、日等地進行性交易。
如今判決結果出爐,劉喬安以自願捐20萬元做公益,再加上6個月的易科罰金18萬元,終於以38萬元換取免坐牢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