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人妻因為替公婆辦理後事,認識一名劉姓殯葬業者,進而發生不倫戀,人夫開車跟監後發現妻子和劉男到一間汽車旅館,讓他氣得報警處理,當警方到達現場時,妻子與劉男遲遲不開門,並聲稱只是因為腳痠到摩鐵做SPA,不過人夫一點也不相信,心灰意冷決定訴請離婚,並對妻子及劉男求償損害賠償。
▼人妻替公婆處理後事卻與殯葬業者發生不倫戀。(圖/翻攝自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人夫和妻子已經結婚30多年,他的父母在2008及2013年過世,相關的喪葬事宜都是由劉男辦理,他的妻子因此結識劉男,未料,人妻卻和劉男產生不倫戀,人夫懷疑兩人有踰矩行為,因此開車跟監,沒想到竟發現兩人一同前往某旅館,讓他氣得立刻報警。
警察接到報警電話後到達摩鐵門口,但是人妻及劉男遲遲不願意開門,時間長達20分鐘,兩人開門後,隨即否認發生性行為,聲稱只是因為腳痠到旅館做SPA,人夫在事發後質問妻子,她坦承「曾經有做過,很久沒有了」,由於妻子在抓姦當天隨即離家,並未繼續與他聯絡,人夫心死決定訴請離婚,並對妻子及劉男求償30萬及50萬元。
▼人妻聲稱只是腳痠到摩鐵休息。(圖/翻攝自pixabay)
針對人夫的控訴,妻子表示,摩鐵內的衛生紙及毛髮沒有化驗,因此無法證明她的清白,而且劉男的年事已高、身體不好,沒有體力和她發生性行為。劉男則指出,他長期把人妻當作子女,人妻也把他當做長輩,抓姦當天兩人本來要去廟宇拜拜,後來因為人妻的腳無法走,臨時決定去汽車旅館做SPA,他則是坐在床上看電視。
▼法官判決兩人可以離婚。(圖/翻攝自pixabay)
法官依照人夫提供的跟監照片及錄音,人妻及劉男也不否認在汽車旅館的事實,顯然已經超過一般男女正常的社交行為,法管認定人妻違反婚姻忠誠離家判准離婚,人妻除了須賠償丈夫離婚損害10萬元,另須和劉男連帶賠償人夫20萬元。
(封面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