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梁姓男子2018年吸食安非他命後與母親爭吵,竟將母親頭顱斬斷,從12樓住處往社區中庭丟下。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梁男犯案時的辨識行為能力明顯「降低」,判處無期徒刑。沒想到二審竟然出現大逆轉,二審認為梁男吸食毒品後,「完全喪失」行為辨識能力,於是去年8月間將他改判無罪。高院於今(14日)天宣判,又改認定梁男有罪,合議庭法官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全案幾經波折,出現多次逆轉。
一審法院審理後,委請桃園療養院鑑定,認為梁男犯案時的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明顯降低,因此依照刑法19條第2項規定,將他判處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時卻出現大逆轉判決!二審認為梁男吸食「卡西酮」類毒品後,「完全喪失」行為辨識能力,於是去年8月間將他改判無罪,依照刑法19條第1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該判決一出立刻引發社會譁然,全案再上訴。
只隔一個月,最高法院在去年9月間就火速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而高院於今(14日)天宣判,又改認定梁男有罪,合議庭法官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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