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已婚人夫與一名女子發生婚外情,後來因為感情糾紛,竟將和對方的一同拍的不雅照散布到論壇上供人觀賞,甚至還在照片的旁邊寫上「龍井O女」、「香爐」、「母豬」等侮辱性字眼,令女子氣炸決定提告。
判決書指出,該名人夫因為和女子有感情糾紛,竟然將和女子拍攝的性交、性器官照片上傳到論壇的網路相簿中,供大家觀賞,甚至還以文字在照片旁註記「母豬」、「龍井香爐」、「龍井O女」、「台中龍井母狗」、「大家好、我是母豬OOO」等文字,導致被害人身心受有嚴重損害。
▼日前台中地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全案曝光後,女子也將人夫告上法院,而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其無任何前科犯罪紀錄,過去素行良好,雖然未能理性處理與女子之間的感情糾紛,張貼其不雅照片到網路供人觀賞,侵害社會風化,導致女子身心受有嚴重損害,所幸其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女子達成調解之態度,堪認其非全無悔悟。
▼法官衡量到人夫的妻子懷孕中等因素,判處其拘役50天,緩刑2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官衡量到人夫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女子達成調解,以及其大學畢業、從事工程造景工作、月薪約新台幣4萬元、已婚、妻子懷孕中等學歷、家庭經濟一切情狀,認為其因為一時的失慮,才會觸犯了法律,且犯後坦承犯行,足以認定人夫有所悔悟,經此偵審程序及判刑後,應該會有所警惕,相信沒有再犯之虞,因此判處其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則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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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