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張姓男子於24年前喪妻,從那時開始便獨自靠著做保全、粗工的薪水,扶養當時年紀僅小一、小三的兒女長大,沒想到孩子們畢業後外出工作卻再也沒有回來過,一失聯就是八年,連電話都不接,讓張男心寒只能提出告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和邱女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然而不幸的是邱女於24年前離世,留下當時就讀國小一年級、三年級的孩子,此後張男就依靠著擔任保全、粗工等工作的兩萬多元月薪來努力養家,直到孩子們大學畢業,沒想到他們畢業外出工作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就連電話也不接。
▼張男依靠著擔任保全、粗工等工作的兩萬多元月薪來努力養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張男除了年歲已大無法繼續工作,且身體狀況不佳,長期罹患了糖尿病、高血壓、腳麻痺等慢性病,生活過得相當辛苦,有時候一天僅能吃一餐,更積欠了數月的房租。原先張男還可以月領新台幣3731元的社會補助,但近期被取消了,無奈之下只能向法院提出告訴。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認定,依子女的勞保年資來看,可能就學時有半工半讀的情形,但張男確實有撫養兩人直到他們成年,如今他們卻沒有負起撫養爸爸的義務,因此判定兩人違法。
▼法院日前對此案作出判決。(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法院審酌長女目前年薪約為38萬4千800元,長男的年薪則為83萬1千663元,且兩人均無領取相關社會福利補助,難以認定他們沒有撫養能力;而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指出107年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高雄市為2萬1674元,因此子女兩人每人應各付給張男1萬837元直到他逝世,全案仍可抗告。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