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旅美的前職棒球星與前妻離婚後,因財產分配問題對簿公堂!球星控訴婚後將薪資帳戶交由妻子管理,離婚後卻發現多筆款項去向不明,憤而提告追討1350萬元。沒想到審理過程中,前妻反控球星每月僅支付6000元扶養兩名子女,球星也當庭承認。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多數款項屬於家庭共同開銷,判前妻須返還386萬7640元購屋款,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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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球星與前妻於2012年結婚,育有一對子女,兩人婚姻維持約10年,最終在2022年協議離婚。球星主張,過去因長年忙於訓練及比賽,無暇管理財務,因此將存摺、印章及提款卡交由妻子保管,連部分球團薪資也透過妻子擔任負責人的公司帳戶收取。
直到2024年取回帳戶資料後,球星發現多筆提款及轉帳紀錄未註明家庭用途,質疑前妻擅自使用款項,因此依消費寄託及不當得利等法律關係,向法院請求返還1350萬元。
面對指控,前妻否認私吞款項,強調婚姻期間的資金均用於購屋、購車、保險及投資等家庭支出,更透露球星離婚後每月僅支付6000元子女扶養費,自己才將保險解約金用來支應孩子生活。對此,球星也在法庭上承認,每月確實只支付6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球星當初將帳戶交由妻子管理,是基於夫妻共同經營家庭生活的需要,並非雙方約定日後須返還同額金錢的寄託關係。此外,相關款項確實涉及保險、購車及投資等用途,球星也未能證明前妻有不當得利,因此大部分請求遭到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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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法官檢視雙方2024年的LINE對話,發現球星曾追問購屋款項,前妻則回覆「說了錢要算給你」、「算好會跟你說,我也可以把錢匯給你」等語。高雄地方法院認定,兩人離婚後已重新達成返還購屋款的協議,因此判決前妻應返還386萬7640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