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男子跟女友分手後,發現下體長了皰疹,懷疑是前女友不乾淨導致感染,因此在臉書社團PO文,不僅打出前女友科系和姓氏,影射自己遭傳染性病,事後還傳訊息恐嚇前女友「畢業前都會讓妳不好過」、「我現在就會拿著刀子站在妳宿舍門口」等,讓前女友畏懼提告。
判決書指出,男子2019年時曾被前女友提告妨害性自主,雖然最後不起訴,但他仍懷恨在心,兩人分手後男子發現生殖器長小膿皰,就醫發現是皰疹,為接觸性傳染病,男子懷疑是被前女友傳染,於是就上學校的臉書社團發文。
▼男子懷疑遭前女友傳染性病。(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男子在文內提及「生殖器也開始冒出小膿皰」、「驗了愛滋、梅毒、淋病等等的性病」、「特別是第一天就上床這件事讓我很不安」、「而我問了妳之前的性生活情況也埋下了導火線」、「一般愛滋病毒抗體檢驗的空窗期是三個月,準確度接近100%,所以現在我還無法確認到底有沒有事」等。
接著男子又發了第2篇文,透露前女友的科系及姓氏,讓人容易將兩篇文聯想在一起。後來男友又傳訊給前女友,「被我弄到紅到她受不了了」、「我就把你的所作所為紅到上新聞」、「至少到你畢業前我都會讓你不好過」、「我現在就會拿著刀子站在你宿舍門口」等話,讓前女友嚇得向他提告。
▼男子上網發文影射前女友。(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法院審理時,男子否認犯行,但法官比對內容認為,文中提到妨礙性自主及誣告等,都和發生過的吻合,且男子第2篇文章提到前女友的科系及姓氏,還有特別標註前女友的座右銘,再加上男子署名綽號,讓前女友認為,只要是認識他們的人,就會知道該文章在影射她。
最後法官認為,男子僅因為懷疑前女友,就在公開社團發文,意圖相當明顯,且也讓前女友的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造成傷害,兩人的對話內容也已經造成她恐懼情緒,被提告後仍堅決否認犯行,也不願和解,於是依照誹謗罪及恐嚇罪,各判拘役59日、40日,可易科罰金8萬元,男子雖提出上訴但被駁回,全案定讞。
(封面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